产品简介
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近日联合发布提醒函,提醒相关的单位,各涉企收费主体严格执行涉企收费管理政策,依法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向企业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在收费清单和政策规定之外擅自增加或分解收费项目,未经公示或未予标明的费用,一律不得收取。安徽省将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等渠道,广泛听取企业意见建议,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政策,及时调查处理企业投诉反映,对违规收费将提请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提醒函提醒相关的单位,各涉企收费主体严格遵守国家和我省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加强价格自律,规范收费行为。向企业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其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范围均应在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公布的《安徽省省级涉企收费清单》《安徽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内。不得在收费清单和政策规定之外擅自增加或分解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延长收费期限、扩大收费范围收费,不得继续收取或变换名目收取已明令取消和停止执行的收费。
向企业收取的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其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均应在省、市发展改革部门公布的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内。不允许超出核定的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收费,不得只收费不服务,不得减少服务内容或降低服务的品质变相提高收费标准收费,不得利用行政权力、垄断地位强行服务强制收费。
提醒函明确,向企业收取的属于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应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和供求情况等合理定价。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具体服务价格等应与服务对象充分协商。
优化营商环境,近年来我省出台了一系列涉企收费减免和优惠政策,确保这些政策真正惠企,提醒函要求相关的单位和涉企收费主体严格落实各项涉企收费减免和优惠政策,不得增设限制条件、将符合减免和优惠政策的企业排除在外,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执行、提前终止执行或拒不执行。收费减免和优惠政策按规定实行免申即享或即申即享。 另外,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未经公示或未予标明的费用,一律不得收取。
就有关重点领域、行业涉企收费主体,有关部门还提醒,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要严格落实我省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认真执行绿色通道优惠政策,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缩减优惠幅度;不可以通过提高“鲜活”“深加工”判断标准、“整车合法装载”查验标准等方式,变相缩小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优惠范围。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单位要严格执行政府指导价,不得指定救援机构开展清障救援服务,不得强行拖移故障车辆到指定场所接受维修服务,不得妨碍和阻止当事人委托的救援机构进场服务。
水电气领域,我省对供水供电供气企业收费项目实行清单管理。除法律和法规和有关政策另有规定外,在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供水供电供气企业不可以向用户收取建筑区划红线外发生的费用,不得转嫁应由自身承担的费用,不得自设项目自定标准收取费用,不得收取强制检定费用,不可以设置与技术规范无关的非必要前置条件。建筑区划红线内管网建设安装、更新改造、维修维护等已由政府承担的费用,不得再向用户收取。对非电网直接供电的最终用户,供电主体不得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
提醒函提醒,除法律和法规另有规定外,行业协会商会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企业入会并收取会费,不得阻碍会员退会,不得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行业协会商会不得利用行政机关或利用行业影响力,强制企业参加会议、培训、考试、展览、出国考察等各类收费活动或接受第三方机构有偿服务,不得强制企业到特定机构检测、认证、培训等并获取利益分成。严禁通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费。
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近日联合发布提醒函,提醒相关的单位,各涉企收费主体严格执行涉企收费管理政策,依法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向企业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在收费清单和政策规定之外擅自增加或分解收费项目,未经公示或未予标明的费用,一律不得收取。安徽省将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等渠道,广泛听取企业意见建议,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政策,及时调查处理企业投诉反映,对违规收费将提请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提醒函提醒相关的单位,各涉企收费主体严格遵守国家和我省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加强价格自律,规范收费行为。向企业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其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范围均应在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公布的《安徽省省级涉企收费清单》《安徽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内。不得在收费清单和政策规定之外擅自增加或分解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延长收费期限、扩大收费范围收费,不得继续收取或变换名目收取已明令取消和停止执行的收费。
向企业收取的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其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均应在省、市发展改革部门公布的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内。不允许超出核定的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收费,不得只收费不服务,不得减少服务内容或降低服务的品质变相提高收费标准收费,不得利用行政权力、垄断地位强行服务强制收费。
提醒函明确,向企业收取的属于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应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和供求情况等合理定价。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具体服务价格等应与服务对象充分协商。
优化营商环境,近年来我省出台了一系列涉企收费减免和优惠政策,确保这些政策真正惠企,提醒函要求相关的单位和涉企收费主体严格落实各项涉企收费减免和优惠政策,不得增设限制条件、将符合减免和优惠政策的企业排除在外,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执行、提前终止执行或拒不执行。收费减免和优惠政策按规定实行免申即享或即申即享。 另外,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未经公示或未予标明的费用,一律不得收取。
就有关重点领域、行业涉企收费主体,有关部门还提醒,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要严格落实我省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认真执行绿色通道优惠政策,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缩减优惠幅度;不可以通过提高“鲜活”“深加工”判断标准、“整车合法装载”查验标准等方式,变相缩小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优惠范围。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单位要严格执行政府指导价,不得指定救援机构开展清障救援服务,不得强行拖移故障车辆到指定场所接受维修服务,不得妨碍和阻止当事人委托的救援机构进场服务。
水电气领域,我省对供水供电供气企业收费项目实行清单管理。除法律和法规和有关政策另有规定外,在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供水供电供气企业不可以向用户收取建筑区划红线外发生的费用,不得转嫁应由自身承担的费用,不得自设项目自定标准收取费用,不得收取强制检定费用,不可以设置与技术规范无关的非必要前置条件。建筑区划红线内管网建设安装、更新改造、维修维护等已由政府承担的费用,不得再向用户收取。对非电网直接供电的最终用户,供电主体不得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
提醒函提醒,除法律和法规另有规定外,行业协会商会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企业入会并收取会费,不得阻碍会员退会,不得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行业协会商会不得利用行政机关或利用行业影响力,强制企业参加会议、培训、考试、展览、出国考察等各类收费活动或接受第三方机构有偿服务,不得强制企业到特定机构检测、认证、培训等并获取利益分成。严禁通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费。